山西省汾河上游洪水预警监测中心建筑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12034
山西省汾河上游洪水预警监测中心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已经由晋水规[2012]40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法人山西省汾河二库管理局(以下简称发包人)的委托,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1、合同名称:山西省汾河上游洪水预警监测中心建筑工程
合同编号:SXSFHSYHSYJJCZXJZGC-JZ-TJ-001(2012)
主要内容:监测中心办公楼四层建筑面积7656.5m2,锅炉房、供水井及机泵配套、蓄水池、污水处理站、停车场等室外配套设施。
2、资金来源:全部利用省水资源费
3、工程地点:汾河二库库区
二、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通过ISO90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5、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房建专业一级建造师(本单位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并未担任其他项目的经理;技术负责人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取得高级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的人员从事施工工作,且应提供工作岗位的主要人员的资料;
6、投标人信誉应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企业、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三年的已完类似工程业绩。
8、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2年2月24日至2012年2月28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出售,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有: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确认,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质量体系证书;④拟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5企业及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6财务审计报告;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四、开标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2年3月15日开标。
五、本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和山西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详情请咨询招标代理人或发包人。
发 包 人:山西省汾河二库管理局
地 址: 汾河二库
联 系 电 话: 0351-2819513
联 系 人: 王莹
招标代理人: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柴女士
联 系 电 话:0351-5262895、0351-5262896
传 真:0351-5262897
E m a i l :sxhcz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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