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阳曲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批准实施,县政府授权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为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招标人为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阳曲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HCZB2017089
三、项目授权主体:阳曲县人民政府
四、政府授权实施机构: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五、招标需求:
1.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依据可研,本项目静态估算投资额为36,783.26万元。
按照建设期1年,估算建设期利息为735.37万元,故本项目估算投资额为37,518.63万元。
项目建设期,资本金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按约定比例承担,项目公司依据项目资金需求自行选择融资方式进行项目融资,社会资本对项目公司的融资予以保障。
2.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广场工程等。主要工程组成如下表:
项目主要工程组成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位置 |
长度(米) |
红线宽度(米) |
备注 |
1 |
阳曲县新区大道道路工程 |
新区大道为规划南北向城市次干路 |
1080 |
30 |
- |
2 |
阳曲县站前一路及站前广场建设工程 |
站前一路为规划南北向城市次主路 |
1380 |
30 |
站前广场南北长207米,东西长105米,景观面积为5153m2。 |
3 |
阳曲县迎宾大道道排工程 |
迎宾大道位于阳曲县城北部转型产业园区内,西起108国道,东至东环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 |
1092.843 |
40 |
- |
4 |
阳曲县转型发展产业园区供水工程 |
供水范围:远期为阳曲县转型发展产业园区,近期为108国道、现代大道、企业大道两侧沿线企业。 |
- |
- |
- |
5 |
阳曲县大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建设项目 |
规划污水处理厂地点位于产业集聚区规划经五路以东、108国道以西,规划纬四路以南、110KV天然气专线以北地块,近期工程占地28.29亩,预留远期用地5.31亩 |
2500 |
20 |
- |
6 |
阳曲县创业路道排工程 |
阳曲县创业路道排工程位于阳曲县工业新区,为南北向城市支路。道路北起314省道,南至规划中社河滨河路 |
570 |
24 |
- |
7 |
大盂工业园主干道绿化工程 |
位于阳曲县大盂镇 |
3360 |
36 |
道路全程为可绿化里程 |
8 |
阳曲县四号支线道排工程项目 |
- |
274.466 |
24 |
- |
9 |
阳曲县城首邑南路西一巷及新安东街南巷道排工程 |
阳曲县城首邑南路西一巷及新安东街南巷均为城市支路,首邑南路西一巷分两段(北段与西段),其中北段东起大运路,西至西一巷西段,建设长度168米,道路红线宽31米;西段北起西一巷北段,南至阳兴小学校门南侧规划路,建设长度134米,道路红线13.5米。新安东街南巷北起新安东街,南至现状商业街,建设长度117米,红线宽度20米。 |
首邑南路西一巷北段168米,首邑南路西一巷西段134米,新安东街南巷117米 |
首邑南路西一巷北段31米,首邑南路西一巷西段13.5米,新安东街南巷20米 |
|
3.项目运营维护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各子项目所建设的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及维护。
4.计划合同履约日期:
4.1计划建设工期:暂定1年。
4.2运营维护期:14年,本项目运营期保持不变,建设期缩短或延长,整体合作期限相应缩短或延长。
5.质量标准:
建设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等的合格标准。
六、合作模式:
1.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本项目采取投资施工一体化采购模式,本次采购的社会资本方,在成交之后,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政府指定的出资机构在阳曲县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方负责本项目前期过程中涉及到的前期手续办理、建设维护的监管、绩效考核、费用的拨付及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项目公司负责配合政府方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及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运营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绩效考核要求的运营维护服务。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2.合同签订:
经阳曲县人民政府授权,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与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签署《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或承继合同。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仅限于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报名及购买文件仅限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9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山西省人大会议中心会议室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山西省人大会议中心会议室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其他说明
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以电汇、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8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2.《PPP项目合同》生效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保证金退还之前,中标社会资本方向政府方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该保函为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均合格后且提交运维保函后10日内退还建设期履约保函。
3.项目进入运营期起10个工作日内且在建设期履约保函退还之前,项目公司应向政府方提交运维保函,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项目合作期届满移交10个工作日内退还运维保函之前,项目公司向政府提交移交保函,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在项目合作期限届满一年后,移交保函予以退回。
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阳曲县商贸新街181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351-552152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辰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桃园北路38号铭鼎国际1110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1-5262895
电子邮箱:sxhczb@sina.com |